关于举办延边大学党校第51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校党校决定4月14日—5月13日举办延边大学党校第51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被确定为2018年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
2.参加过学校党校第49期及以前培训且被确定为2018年计划发展的,需要重新参加培训。
二、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以党的十九大新党章为基本依据,以《大学生入党培训教程》为主要内容,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新时代的新使命。 本次培训共安排40学时,其中,专题讲座12学时、集中小组讨论与述学8学时、专题辅导4学时,自学16学时。
1. 专题讲座
序号 |
专题内容 |
主讲人及单位 |
1 |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 |
吉林省委党校党史与党建教研部副主任 谷 曼 教授 |
2 |
十九大的主要精神与历史性贡献 |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石 瑛 教授 |
3 |
光辉足迹 崇高精神-从东北抗联二军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
延边州委党校教师 王顺奎 |
4 |
尊崇党章做合格党员 |
延边州委党校教师 康 慨 |
5 |
中国共产党历史概要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彭怀彬 副教授 |
6 |
坚定理想信念 做新时代的青年先锋-习近平的青年观 |
学校党校副校长 陈艳玲 |
2. 小组集中讨论与学员述学
以各分党校为单位,自行组建若干学习讨论与述学小组,每组人数在20人以内。
讨论与述学内容: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小组讨论);怎样争做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小组讨论);理想信念与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使命与担当(小组讨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学员述学)。讨论时间可根据各小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带队教师要将各小组集中讨论时间、地点提前告知学院党委组织员和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
3. 学习辅导
各学院分党校要进一步加强参训学员对《党章》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解读和辅导,这两部分内容是培训集中测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相关要求
1.培训班采取带队教师负责制。各分党校选派1名带队教师和若干班主任参加培训全过程,负责班级学员出勤、课堂纪律管理、学习讨论和撰写学习体会、学习总结和组织考评等工作。4月12日前将带队教师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韩美兰老师(2732459)。
2.各分党校召开培训动员会议,明确培训纪律要求。培训班实行现场考勤制,迟到或早退两次按缺课(包括病假、事假)一次计算,无故旷课一次、持假缺课两次者取消结业考试资格。请假者要经学院党委(总支)同意并出具假条报送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
3.学员在学习期间须提交三篇以上学习体会,由校党委组织员负责审查。学员按要求填写《党校学员考评表》,各小组组长组织好评议工作并认真撰写小组评议意见。各分党校按10%的比例自行评选本单位优秀学员报校党校备案。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发展对象,经审核合格可优先发展入党。优秀学员名单和《党校学员考评表》请于5月7日前报到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院级党组织负责将结业学员的结业证书装入学员积极分子档案。
4.学员考核与组织单位考核参照以下标准进行,即参加51期党校“训前《党章》测试”成绩(占10%)、出勤与课堂纪律成绩(占5%)、小组讨论与述学成绩(占10%)、心得体会与总结材料成绩(占5%)、结业考试成绩(占70%),严格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学员、优秀学员标兵,对培训组织工作差、训前《党章》测试整体成绩低、参训学员表现不良、结业考试出现舞弊学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5.学员自带“三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参加由校党校统一组织的训前《党章》测试(4月14日)。考试舞弊者成绩记0分,不予结业,在校期间不得发展入党。
中共延边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年4月10日